(水库处)6月3日至6月21日,水利部稽查办派专家组对我省荆门、十堰、孝感、随州、襄樊等地的7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了稽察。6月27日,省水利厅专门召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稽察整改督办会。
会议要求,项目法人要认真学习水库加固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建设程序,规范建设管理。在做好稽察整改的同时,要督促参建各方抓紧整改,尤其是针对工程质量管理中检测缺位、设计变更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和施工期安全度汛等问题,市州水利局要明确领导,加强监督,督促整改。
会议强调,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通过此次稽察,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会上,水库加固项目法人汇报了稽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的期限、内容和标准。

[基层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