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成果,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欢乐的节日,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密切党群关系。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奢侈浪费。元旦、春节是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过好廉洁关。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四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六是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七是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八是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三、认真履行领导、监督职责,严肃查纠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部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请于2008年2月底前报厅监察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基层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