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纪念’98抗洪胜利十周年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 - 湖北水利网
 湖北水利网水利动态头条新闻
关于征集纪念’98抗洪胜利十周年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
2007-12-29 10:46:00  来源:厅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17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相关水利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明年是’ 98抗洪胜利十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忍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体现防汛是“湖北天大的事”的地域特色,再现1998年湖北人民战胜长江特大洪水的英雄史诗场景,展示党中央投巨资治理长江堤防的历史伟绩,激励全省水利人乃至全社会警钟长鸣、治水兴利,实现人水和谐的时代理念,省水利厅拟于2008年5月举办包括纪念’ 98抗洪胜利十周年大型摄影、书法、美术展览在内的系列庆祝活动。

为办好此次活动,省水利厅将成立以厅长王忠法为组长,副厅长郭志高、省防办专职副主任王万林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展览和系列庆祝活动,积极鼓励和重点安排本地、本单位摄影、书法、美术爱好者提供或创作优秀作品参展。现将征集参展作品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省水利系统市级及以上摄影、书法、美术家协会会员,同时也欢迎系统外的摄影、书法和美术爱好者投稿。

二、作品内容

以展现’98抗洪惊心动魄的历史场景,灾后重建的辉煌成就和水利行业建设和谐社会的巨大功效的纪实类作品为主,同时也少量选用赞美祖国秀美山河,展示人们幸福生活的艺术作品,使展览收到既不忘历史、催人奋进,又具艺术魅力、陶冶情操的效果。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为7—10寸(其中边长不超过10寸),黑白、彩色不限。每张作品均须附简短文字说明。作品入选后由组委会调集入选作品电子文件。

2.书法、美术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和国画。作品大小四尺宣纸以内,要求以竖式(条幅或中堂)为宜。

3.寄(送)作品时,请注明作者是何级协会会员以及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4.作品请寄(送)省水利厅宣传中心王晓、张陆收。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7号,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221030。

四、奖励办法

1.作品一经选用,统一装裱展出,发给作者入选证和参展费(社会名家和精品力作从优),作品概不退还本人。已展出的作品还将编印成作品集;

2. 未选用的作品应作者要求可以退还本人。

五、征集时间

2008年1月1日起至3月10日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胡顺华    审核签发:徐典树

   最新信息
            [公示公告] 麻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度管材采购招标第二标段...  (2008年08月21日)
            [要闻热播] 厅督查组到潜江检查行评工作  (2008年08月21日)
            [基层水事] 枝江市水利局积极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  (2008年08月21日)
            [基层水事] 五峰水利水电局成功调处一起水事纠纷  (2008年08月21日)
            [基层水事] 五峰水利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通过县级验收  (2008年08月21日)
            [基层水事] 洪东分局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  (2008年08月21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水利厅 总机:027-87221114 9371111(水线) 备案序号:鄂ICP备05012882号
承办单位:湖北省水利厅宣传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430071) 电子信箱:xczx@hubeiwater.gov.cn
网络维护:湖北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最佳浏览状态:1024×768 Resolution With Microsoft IE5.5 Ab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