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各市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春节期间长江河道禁采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节期间禁采管理。沿江各市、县要进一步强化采砂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人,严格现场值班制度,增加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密度和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春节前,各市要在辖区内集中组织专项和联合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
二、强化可采区现场监管。对可采区监管,相关市、县要认真落实各项现场监管制度,监督经营者依法开采,及时发现和制止超范围、超功率等违规开采现象。严格现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者,特别是对超范围、超功率、超量采砂等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省厅将依法吊销有关当事人的采砂许可证。
三、对已申请暂停开采并已批准的巴河口采区,不得有采砂船只逗留,待恢复开采批准发出后,方可让办证船只开采。
各市要保持节假日通讯畅通,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厅砂管局将加强对沿江各地的监督和检查。请各市于2008年元月30日前,将春节期间采砂管理值班人员名单书面报省厅砂管局;2008年2月20日前,将春节期间采砂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省厅砂管局。
联系人:吴向阳
联系电话:027-87221862
传真:027-87221862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基层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