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文)从9月1日起,荆门市按省里统一部署,至12月31日,禁止在汉江和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捕捞小龙虾。
小龙虾是我省的优质水产品,但由于自然捕捞过度、野生资源急剧下降等问题,小龙虾个头开始变小、虾肉变少,近亲繁殖导致体质下降。为加强小龙虾野生资源保护,加快种质资源修复,省政府颁发《实施小龙虾禁捕期的通告》规定:每年9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为小龙虾禁捕期;在非禁捕期内,禁止使用网眼规格小于1厘米的网具捕捞小龙虾;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