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开洪 龚洪靖)6月25日至26日,省水利厅、省农发办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老河口市前进灌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前进干渠是引丹灌区的一条干渠,全长17.04公里。灌区位于老河口市东北部孟楼、薛集、竹林桥三镇,自然面积30.21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1.4万亩。干渠始建于1971年,1974年完工,设计过水流量为7—10立方米每秒。灌区总人口8.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58万人。渠道运行近30年为灌区农业丰收发挥巨大作用。但由于渠道长年失修,水利工程老损、漏水严重,特别是部分渠段位于膨胀土地带,渠道淤积、滑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渠道正常输水,灌溉效益逐年萎缩。
为此,老河口市水利局、农发办根据水利部水农《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委托襄樊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该灌区节水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根据水利部农发办[2005]10号文件精神,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以鄂水利水复[2006]37号文正式批复,总投资为1778.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发资金89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8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渠道混凝土护坡工程;二是渠系建筑物配套;三是黄范渠道整治工程。工程设计主要工程量为:土方18.44万立方米、石方0.26万立方米、混凝土3.0万立方米、钢筋155吨,设计工期2年。
验收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听取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情况汇报后,认为老河口市前进灌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设管理较规范,工程质量合格,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成后运行正常,同意该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并建议老河口市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完善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核实建设内容、工程量和投资;进一步加强监理,补充完善监理资料;进一步加强建后管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验收组强调,老河口市要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迅速成立专班,逐条落实,限期整改,确保文字、表格、图纸的规范及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