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度土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3.1款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应为:
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承建过与本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 标 人: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西湖三路9号(市水利局旁)
邮 编:438000
联 系 人:王泽富
电 话:13995913696
传 真:0713-8386675
电子邮件:hgyh0102@yahoo.com.cn
开 户 银行:农行黄冈齐安支行
帐 号:631501040000667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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