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建设监督中心)5月10日,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要求,厅建设监督中心会同十堰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房县三里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大坝建基面开挖与验收进行了监督,通过察看工程现场,听取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地质和检测(声波测试)等单位的汇报,认为:河床基础开挖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279.0米高程可作为大坝建基面高程,同意验收,但根据现场情况,质量监督人员认为在混凝土浇筑前,建基面上的松动和破碎岩石施工单位应尽快处理完毕,并严格按照岩石基础开挖技术要求执行;岩石声波检测单位应尽快提交检测结果,由设计单位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混凝土浇筑前基坑排水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防止积水对基础的破坏;建基面缺陷处理完毕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要求参建各方对基础处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达到设计要求。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