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近日,省水利厅发出《关于设立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分站的通知》。这标志水文工程建设有了自己的质量监督机构。
此前,省水利厅批复省水文水资源局成立了湖北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全省水文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等负总责。尔后又出台了《湖北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水利政函〔2007〕746号),使水文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
设立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分站,旨在加强全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通知还明确,省水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分站隶属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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