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确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湖北是一个水利大省,河湖众多,水利基础设施较齐全,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试点省份之一。
2010年3月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安排布署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各试点省份要充分认识普查试点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各项任务,为本地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会议确定了长江、黄河2个试点流域委和8个试点省份。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全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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