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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分布广,建设安全管理难度大。各地必须清醒认识目前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最近的批示精神,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各项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的行政责任制、技术责任制、施工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责任制等逐项分解落实到人。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及其它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在落实安全措施下施工,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操作。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对深井施工、深基坑开挖与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安装与拆卸、拆除及爆破、机电及电气设备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进行重点监控,施工前应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要确保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危险处应设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危险边沿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在带电体附近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所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 对于由农户自建的单户或联户工程,必须在落实好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要确保按图规范施工。巡回监理人员和分片包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施工技术和安全指导,及时提醒农户要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查找隐患,防患于未然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在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按照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发生事故后,应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执行。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形势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农户和施工企业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加安全防范知识,要让农户、施工企业由被动抓安全工作变为主动抓安全工作,将事后整改变为事前预防。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 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7年7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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