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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七期)农村饮水安全简报
2008-7-9 8:45:00  来源:  浏览次数:536

湖北农村饮水安全简报

2008 第七期

(总第23期)

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编二OO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鄂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

 

近年来,鄂州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摆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等不靠,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创新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初步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格局。

 一、主要作法和基本经验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鄂州市各级党委、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健全组织机构。2006年5月份,鄂州市政府成立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并抽调12人组建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安全饮水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各区(乡、镇)分别成立了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建立健全市、区、乡镇和村组的农村饮水安全四级网络体系,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领导、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具体项目。二是周密部署2006年12月,鄂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汇报,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意见,形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建设和实施期间,市政府和市饮水办多次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动员会、现场会议、协调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工地建设现场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解决具体实际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是落实目标责任。每年年初,市政府主要领导就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先后与葛店开发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西山街办、樊口街办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地要突出重点,筹措资金,注重实效,建管并重,切实确保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随后,各地也分别与各项目乡镇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结合自身实际,实行包组责任制,将工程建设与乡镇干部年终岗位考核挂钩,与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村干部考核工资相结合,奖惩分明,职责明确。

(二)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工程规划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败。对此,鄂州市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因地制宜,近远结合,科学制订工程方案,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

一是摸清基本情况。2006年7月,鄂州市市长范锐平带领水利、建设、财政、规划等部门负责人,对全市17座水厂逐厂进行调研,了解具体情况,探索农村供水思路。2006年底,全市总人口104.3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5.08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3.08 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4.06%。其中饮水水质不合格的有18.18万人,占不安全人数的55%;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人口12.15万人,占不安全人数的37%;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有2.75万人,占不安全人数的8%。全市现有17座自来水厂,其中市属1座,乡镇水厂16座(含民营水厂3座),大于1000吨/天的水厂7座。 17座水厂设计总供水能力23.4万吨/天,现供水量10.2万吨/天,富余供水能力13.2万吨/天。其中:市玉泉自来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18万吨/天,现供水量8万吨/天,富余供水能力10万吨/天。区乡镇自来水厂16座,日总供水能力5.4万吨,实际供水量2.2万吨,富余日供水能力3.2吨。

二是制订总体规划。鄂州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玉泉自来水公司富余的日供水能力10万吨供水资源,发挥其管理、水质、水源、技术优势,壮大企业经营发展,做到编制饮水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突破行政区划,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编制了《鄂州市“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形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源同质优价”,保障供水水质安全和工程长效运营。鄂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群众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整镇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计划用4年时间,投资2.8亿元,通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铺设各类管网2043公里,解决全市20个乡镇、2个街办、258个行政村72.82万人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另外,对于居住相对分散,管网延伸投入成本过高的地方,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采取水库、湖泊、山泉等蓄水作为自备水源,共新建自备水源工程64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28万人,仅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3%。

三是集约化经营。鄂州市根据国土面积块头小、城乡差距不大、城市化有一定基础、地势比较平坦的市情和全市现有水厂有10万多吨的日供水能力富余的实际,制定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供水模式,规划决定关闭东沟、长港等7座水质不达标、供水量不足的乡镇自来水厂,保留华容水厂、杨叶水厂、临江水厂3座民营水厂,将太和水厂、葛店开发区水厂、燕矶水厂和改扩建的梁子岛水厂、涂镇水厂共5座国有水厂由市玉泉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投资大。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鄂州市不等不靠,多方投入资金,拓宽投入渠道,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在资金措施上采取“三个一块”: 即上级补助一块,市财政安排一块,区乡镇及群众自筹一块,并将各类资金落实到各项工程项目中。一是加大市区镇三级财政的投入。截止2008年5月份,我市区镇财政共投入资金4000万元,用于城区至乡镇的主管网建设。2007年,市财政投资1368万元,对燕矶至沙窝、蒲团至庙岭、路口至沼山等4条60公里的主管网的建设,解决7个集镇管网与城区管网实行对接,市玉泉自来水公司主管网覆盖全市大多数乡镇。二是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按国家、省级资金人平240元,鄂州市争取国家省级资金793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至自然村支管网建设。三是乡镇负责主管网的管槽土方挖填、青苗补偿的费用。四是群众自筹资金。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群众自筹资金按户平均不高于400元,解决自然湾内的入户管网和水龙头、水表安装费用。为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鄂州市供水、交通、供电、城管、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免收各种费用。

(四)强化措施,确保质量。质量是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生命。鄂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设公示制的“五制”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建设期间,全面实施规划建卡、社会公示、集中采购、资金报账等措施。在材料设施选择上,由各项目区实施集中采购制,每年3月份,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先后完成了管材、管件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招标,严格禁止 “三无”产品和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设施进场。在建设措施上,实行整镇推进,整村联动。2007年,我市对杨叶、新庙、汀祖、泽林、杜山、华容、蒲团、葛店、太和、西山等10个乡镇街办实施整镇推进改水任务,解决32万人喝上自来水。在施工队伍选择上,主要依托市玉泉自来水公司等有技术、有资质的供水企业和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如新庙、泽林、汀祖等9个乡镇的支管网建设任务由市玉泉自来水公司专业施工队安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监督检查上,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积极性,采取政府督查、人大政协视察、新闻媒体监督等办法,采取公示、奖励等措施,督促各地搞好工程建设。并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督查考核标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我市成立了3个工程督查组,每周不定时深入各区检查督导、组织协调、质量督查,并定期通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施工期间,10名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监理人员都持证上岗,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旁站监理,独立行使质量、资金、进度的控制权。在工程验收上,项目所在地政府组织联合检查验收组,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定期检查,分段验收。同时,市纪检、监察、发改委、水利、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工程建设督察组,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水利建设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察,确保整个工程规范、有序、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

(五)创新机制,科学管理。工程运行管理历来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解决不好,就难以实现工程的良性循环、永续利用。对此,鄂州市从“管理从建设开始、改制从产权入手”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责任主体,采取专业管理与用水户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实现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

一是制定运行管理制度。200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州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10多个规章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程序、扶持政策、建后管理等方面工作。1、水价形成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实行公开、公正、合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组织群众听证会议,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农村水价低于城区0.2元/吨,采取保底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既让农民用得起,又要农民得实惠。如市玉泉自来水公司征收农村水费,以各自然村总水表为单位,农村水价1.4元/吨收取,低于城区0.2元/吨,不征收排污费用,由市玉泉自来水公司营业所向村民用水协会或村委会收取水费,用水协会负责自然村内部水费的征收工作。杨叶水厂、临江水厂2座民营水厂,征收农村水费每户保底水费5元(基数3吨/月),超过保底数1.4元/吨收取,既让企业保本微利经营,又让群众用得起。各区对贫困户、五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减免安装费用和水费。2、内部激励机制。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好的乡镇、村和用水协会等组织,每年进综合评比,对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资金和精神上的奖励。3、社会约束机制。供水企业每月通报水质、水量、水价等情况,制订严格的供水制度,停水实行提前公布,确保群众用水稳定。4、群众全过程参与机制。各用水村组按照各地实际情况,成立村农民用水协会,协会由村民代表、老干部等共同组成,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公示水费、维修费、人员工资费用等。5、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供水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编制水污染应急预案,长期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另外,鄂州市狠抓饮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做到“五个一”:以乡镇为单位,制订一个供水示意图、主要供水管道要安装一个管网示意桩(碑)、以自然湾为单位建一个改水标志牌或供水工程简介、以自然湾为单位建一个收费公示栏、以自然组为单位建一个用水协会或理事会,确保工程建一处,受益一处。

二是落实运行管理主体。鄂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主体为供水企业为主,用水协会管理为辅,群众参与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长期受益。1、国企管理模式。以市玉泉自来水公司等供水企业向农村延伸到自然村,安装总水表向自然村组批发售水,总水表以内的管网划拨其管理,并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管网维修、水费征收、水质监测等工作。如市玉泉自来水公司针对管网分布长、征收水费和管理任务繁重的实际,该公司成立3个抄表班、水费征收营业所和管道维护队(用水110),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抄表班月底抄总表至自然村组,由营业所发用水清单收费,管道维护队根据群众反映和不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维修,水厂定期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2、民营管理模式。主要杨叶、临江、华容3座民营水厂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修,直接抄表到户,上门收费。3、用水协会管理模式。总水表到各家各户的支管网,资产划拨用水协会管理,负责管网的维护、水费征收等工作。如鄂城区汀祖镇刘畈村,全村1184户4502人,2006年该村通上城区自来水后,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安排2名年轻的水电工专门负责,村委会每月补贴工资500元/人,做好全村的水费征收、管道的维护工作,保证了全村用水的良性循环。目前,全市成立农村用水协会35个。4、批发售水管理模式。市玉泉自来水公司以乡镇为单位挂总表向所在乡镇批发售水,供水企业每月按用水量70%左右收取水费,所在乡镇水利站负责乡镇内部管道的维护管理,水费征收、人员工资等工作。

二、工程进展及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鄂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做到思想认识高、规划设计新、财政投入多、建设质量好、管理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3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市区财政投入资金4000万元,全市24个乡镇已有23个乡镇铺设完成自来水主管网建设,其中15个乡镇自来水管网与城区管网对接,铺设各类管网1500公里,其中铺设球墨铸铁主管网150公里,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35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7%,2年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了30%,其中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占全市饮水不安全人口的54%。

(二)工程效果好。鄂州市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办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力争让群众放心满意。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得到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博得了广大农民的肯定与赞许,凸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樊口街办月河村通上自来水后,该村支部书记周家元自编了“清甘泉,沁心田,政府把民记心间,群众不忘党情怀”的顺口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家住华容区临江乡黄柏山5组村民丁茂林看到家里通上自来水高兴地说:“我们再也不为住长江边无水吃而发愁,为干旱缺水而忧虑了,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饮水办    审核签发:饮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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