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枣阳市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重点[2007]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吉河水库位于枣阳市鹿头镇张庄村,距城区19.5km,大坝地理位置为东经112°52′,北纬32°14′,拦截滚河支流沙河,承雨面积105km2。水库总库容6028万m3,其中调洪库容3301万m3,兴利库容2726万m3,死库容1万m3。防洪保护下游20万人、10万亩耕地,枣阳市区、4km处的枣桐(湖北枣阳至河南桐柏县)公路,灌溉11万亩耕地。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由大坝,正常溢洪道,高、低输水涵管组成。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HBSK/ZYJH2008SG-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扩建和输水管改造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内(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大中型水库或水电站建设工程,并同时具有水库大坝基础防渗处理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外省投标企业须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签署了《承诺书》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技术负责人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具有相应证件。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且只能在本工程从事施工,直至工程完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申请单位一旦通过资格预审,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后期的投标和中标后的具体施工人员必须完全与资格预审中的人员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定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5日9:00-11:30和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除可采用上述规定的方式外,还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具体操作方法为:申请人首先从招标代理人网站华傲咨询网(www.hubeihuaao.com)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传真给招标代理人(注意报名表上必须填写上可靠的邮箱地址),招标代理人收到传真后将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即可据此制作资格预审申请书。申请人于招标代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首先交纳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后方能进行资格审查。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ubeibidding.cn)、《湖北水利网》(www.hubeiwater.gov.cn)和《华傲咨询网》(www.hubeihuaa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枣阳市光武路25#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441200 邮 编:430070
联系人: 李明合 联 系 人: 毕文铮
电 话: 13871628408 电 话:027-87395460 027-87395461
传 真: 0710-6310365 传 真:027-87292137
电子邮件:zyshuiku@126.com 电子邮件:huaaozxzx@sohu.com
网 址: 网 址:www.hubeihuaao.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号: 账 号:42001868608050007420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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