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利宣函〔2009〕289号
关于征集湖北水利辉煌60年展览暨2009年中国水博览会图片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水利(水电、水产、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水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为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水利60年的光辉历程、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科学展望未来湖北水利的发展与改革趋势,按照厅党组有关部署和要求,筹办“湖北水利辉煌60年展览”,展示湖北水利辉煌历程与水利人精神风貌,并积极参加2009年中国水博览会,以实际行动向国庆60周年献礼。
为切实做好展览工作,现向全省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诚征展览图片。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发动,多方征集,并请于7月15日前将图片电子文件发送到水利厅宣传中心(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图片征集投稿”),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要求报送图片数量原则上,各市州不少于20张;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各单位不少于10张。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宣传中心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胡顺华 王晓 孟梦
电话:02787221027、02787221030、02787221026
手机:13006197438、13545354957、02761145775
湖北水利网QQ群:33901330
Email:wh_hsh@sina.com
附件:1、图片内容要求
2、图片格式要求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图片内容要求
征集图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自然风光类
①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照片;
②重要湖泊、湿地等水体照片;
③大型灌区及水利风景区图片;
④其他能反映水的自然特征及艺术魅力的照片。
2.水利工程类
重要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保工程、水电工程等。
3.水利工作类
反映水利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水利工作、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培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4.水与人物类
①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水利部领导视察、检查水利工作的照片;
②各种水利工作中有代表性的工作照;
③反映水利改善民生、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照片;
④体现人水和谐的照片。
5.水与社会类
①与水相关名胜古迹、文化器物的照片;
②与水相关的大型社会活动照片;
③与水相关的其他社会事件的照片。
6.历史类
①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工作、水利设施的照片;
②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江河等自然风光的照片;
③反映新中国成立以前水旱灾害图片。
附件2:
图片格式要求
1.图片画面和构图:画面清晰,构图合理,主体突出、生动,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片主题突出,构图完整,色调明亮,画面清晰,兼具艺术性及客观历史的真实性。图片以表现事件为主,原则上不用人物特写照片。
2.图片大小:图片尽可能以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供,格式为JPG或TIF。图片像素要求不低于2000×1500。一般不要对图片进行各种电脑效果的处理,原始拍照电子文件最佳;已经进行电脑处理的,请同时提供原始电子文件。
历史照片没有电子文件的,把纸质照片按以上要求扫描成电子文件;无法扫描的,请提供不小于6×8吋的纸质照片。
3.图片说明:图片说明文字的电子文件应为Word文件,或以文件名的形式说明,内容包括内容说明、作者姓名(一般应为拍摄者个人)、拍摄日期(如2008年8月8日)、图片特点、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等。图片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请在说明文字中注明领导干部在图片中所处位置(如左一、后排右二);地名较小的,请注明所在市、县。“图片特点”是指对图片的特点和性质只用图名不足以充分表述时,另加的补充说明文字,没有必要的可以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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