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家忠)为了保障今年度汛安全,日前,十堰市防汛指挥部根据《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就2010年全市防汛费征收工作以防办名义在十堰日报、秦楚网等媒体上发出公告。该市强调防汛是天大的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缴纳防汛费是每个纳费义务人依法应尽的义务。在公告中明确了纳费防汛费的义务人及征收标准,缴费方式,联系电话等等,为今年防汛依法有序开展作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