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整改 找准抓手 扩大成果
进一步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厅计划财务处 刘纲
(2009年3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水利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我处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安排各项工作,从落实整改措施着手,进一步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提升计划财务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提高认识,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加深,四个增强。
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深对未来一个时期服务水利工作历史任务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刻认识我省改革开放30年水利发展的历程和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加深了对加快新一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机遇的认识,增强了对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四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进一步提升计划财务工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注重在深化认识、把握形势、边学边改、创新机制、推动实践上狠下工夫,加深了对目前计划财务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的差距的认识,增强了计划财务工作推动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动力和能力。
二、把握机遇,创新思路和管理方式,努力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四个完善
过去的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省水利建设投入创历史新高,总投资建设规模达104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7亿元,省级投入20亿元,市县投入37亿元。今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增加水利投资规模的同时,一是要更加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建设,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以及贫困山区等事关民生的水利建设,全面提高水利防汛抗灾及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全力推进大规模水利建设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妥善处理好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工程管理体制等问题。三是在加快建设速度、尽快发挥水利建设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建设质量和效益,不断探索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努力把增加投资保增长建立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发挥投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上来。四是在抓紧完成好当前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水利长远发展,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和管理办法,科学制定水利基础性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促进水利科学发展中的统筹和先导作用。
三、扩大成果,明确抓手,认真落实四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以完善全省水利规划休系和强化规划全过程管理为抓手。谋划水利“十二五”规划及长远发展,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注重水利统筹协调发展,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力。二是坚持科学论证,以加快前期工作为抓手,统筹建设布局,优化工程方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三是坚持科学计划,以加快新一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稳定的水利投资机制为抓手,加强投资计划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在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上有新跨越。四是坚持科学统计,加强水利统计分析,加大计划执行力度,提高水利计划财务的管理能力。
四、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整改,逐项落实
按照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布置,我处主要承担五项建议案的整改落实,并配合相关处室做好8项具体事项的整改。为此,我们认真组织进行了调研,在处内安排专人制定方案,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做到了逐项落实。
1、关于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的问题。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安排,国家和省按投资事权的划分,有明确的政策和要求。为了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我们认真制定资金配套方案,多次上报省政府,并积极争取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支持,2008年应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7.4亿元,已落实省级配套资金8.7亿元。对2008年其他跨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所需省级配套资金及2009-2011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进行了测算,并以鄂水利文[2008]209号正式上报省政府,力争通过增加省级财政投入、拓展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落实。
2、关于加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明确经费渠道的问题。省水利厅党组对水利前期工作非常重视,2007年、2008年,报经省政府同意,落实了1800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有力推动了全省的水利规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09年,我们将积极申请,加大协调,落实好前期工作经费。
3、关于统一制订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规定的问题。2008年12月,我们商厅水库、农水等处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草拟了《湖北省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规定(讨论稿)》,并于今年2月20日商请厅内相关处室进行修改,拟于近期商省民政部门再次修改完成,争取尽快印发各地执行。
4、关于项目建设抓大放小,信任和发挥市县水利部门作用的问题。已于2008年11月制定印发了《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和投资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水利项目建设省、市、县各级水利部门的责权。
5、关于丹江口水库水资源费征收落实问题。对于三峡电站、葛洲坝电厂、丹江水库水资源费的征收问题,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多次向水利部、财政部进行了汇报争取。目前,中央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已出台。我们将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会同省财政等部门加大汇报争取工作,落实好该问题。
6、关于为各级水政监察队伍配备执法专用车的问题。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应由所在市县同级财政部门负担。我们将根据全省水利规费征收入库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水利规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尽可能给予市县水政监察队伍一定的执法补助经费。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按照厅党组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责任,狠抓整改不放松,不断适应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努力提高水利计划财务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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