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事项编码 |
HBXK17-15-0 |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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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设计审批:
1、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修订)鉴定为三类坝;
2、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
3、初步设计报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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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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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
2、对资料预审后,组织专家审查;
3、行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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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元) |
不收费 |
|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样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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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库整险加固设计报告;
1、安全鉴定报告书;
2、初步设计报告;
3、相关运行记录、检测资料等。
二、竣工验收申请时提供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中各种档案资料;
3、监理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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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责任部门:
湖北省水利厅水库堤防处
工作地点:
武昌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A座15楼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
027-872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