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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彦 余吉刚)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面对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水利部在《关于水利发展与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再次提出:“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落实管护责任。”宜都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进行了“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山区丘陵特色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之路。
宜都市地处长江和清江交汇地带,版图面积1357平方公里,辖4乡5镇1个办事处2个管委会,总人口39.2万,其中农业人口29.1万,耕地面积32万亩,地貌特征为“七山一水二分田”,是全省38个山区县市之一。建国以来,宜都市共建成了各类水利工程1.04万处,中小型水库46座,堰塘10221口,主干渠道496公里,末级渠道2500公里。经过50多年的运行,水库病险环生、渠道失管失修、堰塘千疮百孔的情况比比皆是,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仅为11.3万亩,农田灌溉率为60%。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农村水利这一“命脉工程”岌岌可危。如何在短时间内解决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的突出问题?土地承包后,田种好了;山林承包后,树管好了。为什么不能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责权利也落实到户?
2005年8月,宜都市正式启动“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其基本涵义是:根据水利工程不可细分的特点,按农田多年灌溉的受益面积为依据,将整口堰塘的经营权承包给受益的农户共同所有。截至目前,全市123个村中,已有114个村实施了改革,共改革小型水利设施1.07万处,占全市小型水利设施总数的81.4%,涉及农户7.5万户,受益农田灌溉面积21.5万亩。
该市通过五项措施推进改革:
“三级书记”抓水改,坚持高位推动。将“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作为市乡两级的重点工作,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专班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村村分解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宜都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宜都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
“两级试点”抓示范,坚持样板引路。首先抓好村级试点。2005年4月,该市在姚家店乡黄莲头村开展改革试点,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仅3个月时间,就将全村120口堰塘改革完毕,74口堰塘得到彻底整治。其次抓好乡级试点。10个乡镇处各选择1个村作为乡级试点,做到边试点边推开,边总结边完善。同时抓好骨干培训。通过以会代训,每个乡镇安排4-5名“水改专干”,每个村安排2-3名专兼职“水改员”,每个组安排1-2名“水改责任人”。
“五定模式”抓推进,坚持阳光操作。“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五定”:一是以水带田定四界。村组专班通过核实堰塘多年的运行情况,勘定水系边界,确保划定的堰塘有效灌溉田亩四至界线无争议。二是村务公开定农户。按照历史习惯和农田灌溉情况,以村务公开的形式,对受益的农户和农田情况进行公示,并召开受益户户主会议,推荐产生管理人,负责堰塘的建设和管理。三是合同管理定权责。村委会与受益农户签订《水利工程使用权变更合同》,确保经营权到农户;受益农户之间签订《水利工程管理合同》,确保管理权到农户。全市规定经营权的期限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同步。四是民主议事定发展。出台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农户参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投资投劳额度,促进了“议事水利”的发展。五是互助合作促定发展。通过改革把农户组织起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项统筹”抓保障,坚持建管并重。一是统筹规划。全市编制完成了《宜都市“十一五”水利建设规划》,将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实行堰、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发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综合效益。二是资金统筹。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的同时,市财政每年拿出近2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建水、用水、管水。三是项目统筹。按照“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水利、财政、扶贫、移民等涉农部门的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共同推动农村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
“一本证书”抓确权,坚持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今年9月份,宜都市借鉴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的做法,对实施“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由市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把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改革带来了可喜变化:
一是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通过实施“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与农田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使农田能有充足的水源保证和适时灌溉。去年,该市遭受了多年罕见的严重干旱。实施了“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的的地方,抗旱水源充足,灌溉秩序井然有序,农作物基本没有受到损失。
二是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的体制创新。通过改革,扭转了过去小型水利工程“使用个个有份、管理人人无责”的状况,水利工程使用权划归到户后,农民视水利工程为自己的“责任田”,过去那种“淹滩漫路、纵水入沟”的现象不复存在。“下雨进屋闲,逢雨出门忙”,成为农民管水用水的真实写照。
三是促进了农村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农民热情高涨,纷纷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初步形成了民主谋水利、民营办水利、民众干水利的格局。两年来,全市完成水利建设投资8000多万元,其中农民自筹资金占投入总额的近一半,建设各类水利工程2200 处,整治堰塘1250口,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2万亩。
四是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后,广大农户对家门口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改变了河道、塘库水域脏、乱、差的现象,直接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村的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空气更好了。
五是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唤醒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激发了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让农民感受到了主人翁地位的回归。改革推进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还权于民、让农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是融洽邻里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
该市算了五笔账:
一是灌溉账。全市现有10221口存量堰塘,按每口堰塘平均蓄满2000方水计算,总蓄水量可达2000多万方,相当于新增200座10万方的小型水库。每口堰塘按有效灌溉40亩农田计算,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将达到40万亩。
二是投入账。2005年上半年,市水利部门选择120口堰塘进行试点,市财政对每口堰塘整治补助1500元。不到半年时间,受益农户对每口堰塘的投入达到了4000元左右,产生了1:3的投入“乘数效应”。照此计算,全市1万口堰塘财政只需补助1500万元,便可直接带动农民5000多万元的综合投入,凸显了农民的主体作用。
三是管理账。由于农民直接承担了1万多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责任,既节省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管理效益。
四是安全账。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分散在全市的山山水水,经营权落实到了千家万户,可以极大地缓解山区水利设施安全管理责任集中的压力。
五是生态账。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令人痛心,历经了土地家庭承包的“大闲置”阶段、乡镇企业发展的“大污染”阶段、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大侵占”阶段。通过两年多的改革,由于经营权属的落实,农村堰塘成了名副其实的“当家堰”,池池满堰形成了农村的青山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