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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新桥河民办公助项目建设情况调查

2007-11-06  来源:宜都水务局  浏览次数:
 

(卞于林 李广彦)宜都市姚家店乡新桥河民办公助建设项目,涉及新桥河、油榨坪两个村,版图面积17.57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小组,1337户,4518人,耕地面积3962亩。2006年11月,新桥河民办公助项目建设正式动工,到2007年5月完工,共完成堰塘整治138处,河垱整治18处,泵站更新4处,渠道整治29.9公里,完成投资26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9万元,省级配套41万元,群众自筹72.3万元,投工2.6万个(折资91.8万元)。农民期盼的渠成网、沟涵通、水满塘的愿望变成现实。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产权到户,发证确权,民众共享。民办公助项目是以群众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的项目。新桥河民办公助项目建设进度快、质量高、群众投工投资踊跃,关键是进行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农民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的积极性。项目区现有堰塘226口,渠道251条、103.8公里,河垱18处,泵站7处。这些水利工程于2005年将产权由集体无偿划拨给受益户,实行“受益户共有制”,水利产权人是受益人,工程管理方式由受益群体自主决策,受益人既对工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整修和安全管理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今年政府又通过登记发证确权,把“受益户共有制”和“政府发证确权”相结合,两个机制形成一股合力。水利设施的产权明晰后,让群众定了心,调动了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抓住民办公助项目建设的机遇,把民众共享的水利设施整治维修好。

(二)坚持科学设计整治方案,民主决策。民办公助项目大部分是分散的小型水利工程,为确保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他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凝聚民心,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场民主,聘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到实地进行勘测规划,将工程细化到每个堰塘、渠道、河垱和泵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将规划方案提交村民代表讨论,使科学性符合客观实际,群众较详细地知晓规划建设内容和要求。科学编制了《宜都市新桥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宜昌市水利水电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三)坚持群众自觉参与建设,民主理财。实施民办公助项目建设的关键是如何破解群众投工投资的难题,激励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建设。他们在筹工的方式上,主要是根据“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确定的产权份额计算投工,产权份额既是享受权益的份额,也是承担义务的份额。针对当前农村劳力外出打工较为普遍的实际,为解决有劳力户和无劳力户之间的矛盾,他们采取拆资平衡的方式进行解决,拆资标准由受益户民主确定,技术工种折资50元/人日,一般工种35元/人日。根据受益户的意愿,自主选择以资代劳和以工代劳方式。这样既有效解决了无劳力家庭的矛盾,又达到了户与户之间的平衡,调动了群众自觉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保护了该项目建设所需的2万多人工投入问题。

(四)坚持严把奖金、质量技术关,民主监督。民办公助项目建设的资金、质量和效益是产权人和受益人最关心的事,只有责、权、利统一,全程实行民主监督,才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他们根据工程实际,按两种方式确定项目的法人和业主,一是已实行“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的工程,产权代理人是业主。二是较大工程受益人不明确的,由受益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担任项目法人。这样才能保护项目投资落实到实处,建设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监督。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成立了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站、业主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质量监督组。每项工程由受益户推荐一名工程负责人和2-3名代表,工程负责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劳力组织和工程施工,代表负责资金的筹措、用工的平衡和工程质量监督,村聘请乡水利中心负责施工技术指导,严把材料采购、数量核定和现场质量关,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项目中的U形槽等材料由乡组织招标采购,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验收。项目资金兑现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工程竣工后,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批准的工程计划、设计要求、数量、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验收。市财政部门凭验收合格证支付国家补助资金。是农民业主建设的,由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直接补助到农民的“一卡通”,是中标人承建的,直接拨付到承包者,有效地杜绝了补助资金的挪用、抵扣和截留。

(五)坚持经济、社会、生态相统一,民众受益。新桥河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使多年失修的水利设施得到了恢复,增加了蓄水能力,疏通了灌溉渠道,提高了抗灾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收到了好的效果。一是水利设施修复,抗灾能力增强,农民收入增加。在项目实施之前,项目区226口堰塘因年久失修,堰堤崩垮渗漏,堰泥淤人严重,蓄水量较少,堰塘蓄水总量只有23万方,每个堰塘的蓄水量不足1000方。项目实施后,对堰塘进行了清淤、堰堤加高培厚和堤面护坡,蓄水总量达到52万方,增加了1.5倍,相当于建设一座小(2)型水库。从典型调查类推,项目区涉及灌溉的农作物年增收达百万元。29.9公里的渠道通过整治,其水利用系数由过去的0.35提高到0.65,按照项目区3300亩水田一般干旱年用水定额计算,一年可节约用水134万方,相当于节约了一座小(1)型水库的蓄水量,按灌溉计量水价计算,一年为农民节约水费支出6万多元。二是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相当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后,堰塘蓄水功能增强,带来了渔业、蔬菜产业的发展,多种经济效益提高。农田灌溉和养殖用水的矛盾得到解决,水利设施工程完善配套,对蔬菜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新桥河二组姚家店堰整治前蓄不住水,整治后蓄水量达到3000方,既解决了27.4亩农田灌溉,又解决了25个农户用难问题。三是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保证了农业灌溉,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减少了水量损失,控制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产出率,为农村田园经济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奠定了坚定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办公助”项目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具体体现,是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具体措施,是一项惠民工程,人民群众欢迎、支持、拥护,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资金不足等问题。农民自筹的比例太高, 中央支持占15%,群众自筹为85%。财政部财农[2005]115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中央试点项目总投资的15%。按这个比例,中央补助60万元,农民应自筹340万元。具体到一个工程看,如一个堰整治一般在4000元左右,中央支持600元,群众自筹3400元,一般一个堰受益10户左右,平均每户340元。对农户来说偏高。

三、建议

(一)“民办公助”项目在已进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开展,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就是说,先改革,再实施“民办公助”项目建设,这样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效果。

(二) 适当调高国家补助标准,国家补助标准定在30—50%的范围比较合适。

 
   
责任编辑:张强    审核签发:胡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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