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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海燕 孟梦)9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采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通报了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指出我省长江河道采砂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也存在责任制不够落实、非法偷采屡禁不止,有地方保护现象、涉黑现象以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形势不容乐观等问题。
副省长刘友凡在会上强调,我省地理区位的特殊性决定河道采砂管理关系到全局和全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湖北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十分关注,高度重视。长江水砂关系及河势变化、汉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小河流乱采滥挖问题突出迫切要求加强采砂管理。
刘友凡指出,要科学编制我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长江河道采砂要坚持“禁、限、采”相结合、汉江河道采砂规划必须满足生态平衡要求、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要突出保障防洪和公共资源安全的原则。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行后,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得到有效理顺,但中小河流采砂管理的地方法规滞后,给执法带来影响。刘友凡要求,我省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要尽快出台;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打非法采砂;要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刘友凡同时强调,各级政府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部门配合,严肃采砂管理工作纪律,并切实做好采砂企业的转产和职工安置工作。
此次会议由省委副秘书长刘田喜主持,长江委和省监察厅、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就湖北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分别发表了意见,宜昌、襄樊、黄冈等市作了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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