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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政监察总队)为切实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保障堤防和航运安全。2008年1月10日,省水利厅联合长航公安局和长江委砂管局,在长江蕲春至武穴江段开展了一次禁采专项执法行动,共查获16艘涉嫌非法偷采、运砂船,有力震慑了非法偷采分子。
本次执法行动,省水利厅、长航公安局和长江委砂管局共派出70余名采砂管理和水政执法人员及公安干警,分二个执法组,采取拉网式执法检查:执法一组从蕲春码头顺江而下,执法二组从武穴码头逆江而上,不分省际、市际,对有非法偷采、运行为的船只一律进行查处。10:30分,第一组和第二组一起登船,开始执法检查。执法一组在行至阳新县富池江段黄颡口水域时,先后3次发现涉嫌非法偷采的“皖杨1号”等采、运砂船11艘。执法二组在行至武穴李鼎村水域附近发现涉嫌非法偷采的“皖霍邱货9488号”等5艘采、运砂船。两组的执法人员立即行动,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分头登上采、运砂船进行检查,按照法定程序对船上人员制作了有关询问笔录,拆除了采砂船上的采砂机具和采砂动力,并对相关船只下达暂扣通知书后交由当地水利局进行后续处理。13时30分,执法一组和执法二组在田镇码头会合,整个执法行动结束。
本次行动,省水利厅事前派专人对沿江地带进行了多次暗访,确定了主要行动区域,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亲自审定行动方案,副厅长郭志高、副巡视员李树东亲临现场指挥;并积极争取长航公安局和长江委砂管局的配合,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严密,保障了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水政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在执法检查中任劳任怨、英勇顽强,确保了整个行动的圆满,达到了预期的执法效果。同时,这次执法行动检查出的问题也暴露出沿江市、县对采砂船只的监管不严,打击力度不大。省水利厅将进一步督促沿江各市、县水利局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保持对非法采砂活动的严打态势,维护良好的长江采砂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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