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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湖北省水资源公报

2006-09-30  来源: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湖北省2005年度水资源公报

一、综述

2005年,湖北省平均降水量1089.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2024.87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7.7%,为偏枯年份。全省地表水资源量903.58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10.2%;地下水资源量277.22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4.2%;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30.38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933.96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 9.8%。

2005年,从外省、市流入我省境内的水量为6867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增加7.4%;从省内流出省境的水量为7634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4.4%。

2005年,全省共统计了60座大型水库和236座中型水库蓄水状况,其年末蓄水量为278.40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9.92亿立方米。

2005年,全省总供水量和总用水量均为253.38亿立方米。在供水量中,地表水源占96.4%,地下水源占3.3%,其他水源占0.3%;在用水量中,生活用水占11.33%,工业用水占32.58%,农业用水占56.09%;生态用水(仅指城市环境用水)占0.03%。全省用水消耗总量为120.90亿立方米,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47.7%。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42.79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工业废水占75.6%,城镇生活污水占17.9%,第三产业废污水占6.5%,建筑业废污水占0.1%。

2005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423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382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3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格)用水量325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72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46升/日。

2005年,对全省6262公里河流进行水质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2.4%,比2004年减少2个百分点;全年共评价了进出我省河流的12个省界断面水质,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标准的断面数为7个,占 58.3%。对16个湖泊和23 座水库进行水质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湖泊和水库分别为6个和22 座。对上述湖泊和水库营养状态评价结果为富营养湖泊10个、中营养湖泊22个、富营养水库1个(三湖连江)、中营养水库22个。

2005年我省极端天气较为明显,水旱灾害交替。尤以沿江滨湖部分地方持续干旱,汉江秋季大洪水为重。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地政府精心组织,奋力抗灾,统筹调度雨洪资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减灾作用,夺取了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5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089.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2024.87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7.7%,比上年值减少4.0%,为偏枯年份。

从全省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图1)可以看出:2005年全省降水地域分布与多年基本相似,其总趋势为自鄂东南、鄂西南1800毫米以上向鄂西北递减至800毫米以下,中部江汉平原及周边地区年降水量一般在800毫米至1100毫米之间。全省年降水量最大值为咸宁市、天门雨量站,其年降水量为2037.8毫米,年降水量最小值是宜昌市三星寺雨量站,其年降水量为563.7毫米。从2005年降水量距平图可以看出(图2),鄂西北、鄂北降水偏多,其中鄂西北降水偏多10%~50%,鄂北降水偏多10%~40%,其余区域降水偏少10%~30%。

2005年降水年内时程分配,汛期4~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82.1%,尤以8月降水量为最多,占年降水量的19.3%,其次是7月,占全年的17.1%;非汛期的1~3月、11~12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17.9%,尤以12月最少,占全年总量的0.7%,1月次之,占全年的1.9%。

全省十七个市州年降水量与常年值比较,十堰、襄樊、随州三市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其中十堰市比常年值偏多22.4%,襄樊市比常年值偏多15.7%,随州市比常年值偏多14.8%;其余各市州均比常年值偏少,其中荆州市偏少21.7%、荆门市偏少20.6%、天门市偏少19.4%,恩施、宜昌、鄂州、潜江、仙桃等市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17.1%~13.8%。2005年全省各市州降水量与常年值、与2004年值比较结果见图3和表1。

表1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降水量

Ⅱ级行政分区

年降水量(毫米)

与上年比较(±%)

与多年平均比较(±%)

丰枯等级

武汉市

1096.1

-16.1

-11.9

偏枯

黄石市

1307.9

6.3

-9.7

偏枯

襄樊市

1046.5

21.9

15.7

偏丰

荆州市

924.5

-30.8

-21.7

宜昌市

1022.3

-10.4

-16.2

偏枯

十堰市

1087.7

22.8

22.4

孝感市

994.6

-8.6

-10.5

偏枯

黄冈市

1185.8

-3.1

-11.0

偏枯

鄂州市

1115.9

-8.6

-15.7

偏枯

荆门市

792.8

-16.3

-20.6

仙桃市

1013.6

-26.2

-13.8

偏枯

天门市

884.0

-28.7

-19.4

偏枯

潜江市

960.3

-28.3

-14.2

偏枯

随州市

1128.7

30.3

14.8

偏丰

咸宁市

1325.2

-7.2

-13.0

偏枯

恩施自治州

1279.0

-7.7

-17.1

神农架林区

1113.7

1.0

-0.2

全省

1089.2

-4.0

-7.7

偏枯

(二)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05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903.58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86.1毫米。比2004年减少1.0%,比常年值减少10.2%。全省十七个市州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值比较,荆门市、鄂州市、宜昌市比常年偏少在30%以上,十堰市、襄樊市、随州市偏多在40%以上,全省各市州2005年地表水资源量与上年、常年比较见表2。

表2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

Ⅱ级行政分区

年地表水资源量(毫米)

与上年比较(±%)

与多年平均比较(±%)

武汉市

370.0

-25.4

-28.6

黄石市

576.6

-7.6

-24.3

襄樊市

459.7

66.7

54.4

荆州市

396.0

-30.8

-14.0

宜昌市

441.6

-11.8

-31.4

十堰市

561.0

76.9

58.1

孝感市

344.2

-2.5

-16.6

黄冈市

480.0

-15.0

-25.6

鄂州市

401.9

-34.1

-36.6

荆门市

205.7

-32.2

-37.8

仙桃市

395.5

-28.2

-3.5

天门市

310.8

-30.5

-19.7

潜江市

406.9

-26.4

9.9

随州市

442.7

68.3

47.3

咸宁市

647.5

-7.0

-20.4

恩施自治州

733.7

-3.4

-21.6

神农架林区

562.5

2.1

-14.7

全省

486.1

1.0

-10.2

2005年全省入境水量686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3%,比常年增加7.4%,其中长江干流入境水量为4508亿立方米,汉江水系入境为447亿立方米,洞庭湖水系入境为1901亿立方米,富水、倒水等五条中小河流入境水量为11亿立方米;全省出境水量为763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9.5%,比常年增加4.4%。其中自长江干流出境7619亿立方米,淮河水系出境6亿立方米,华阳河水系出境9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河道、湖库、渠系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排泄量法计算,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补给量法计算。在确定各市州的地下水资源量时,扣除了山丘区与平原区之间的重复计算量。

2005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277.22亿立方米,比2004年增加0.2%,比常年减少4.2%,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62.82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216.07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67亿立方米。各市州地下水资源量见表3。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地下产水总量,由地表水资源量加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而得。

200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933.9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8%,比常年减少9.8%。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6.1%,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为50.2万立方米。2005年全省人均水资源总量1560立方米,亩均水资源总量 1979立方米。

2005年全省各市州水资源总量见表3。

表3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总水资源量

Ⅱ级行政

分区

年降水量(亿立方米)

地表水资源量(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亿立方米)

总水资源量(亿立方米)

产水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亩均(立方米)

人均(立方米)

武汉市

93.48

31.55

10.47

34.68

40.7

1118

433

黄石市

59.55

26.26

7.13

27.04

59.4

2352

1070

襄樊市

206.34

90.65

28.70

95.38

48.4

1618

1639

荆州市

129.97

55.68

15.85

63.76

45.4

969

999

宜昌市

218.13

94.24

37.37

95.08

44.6

2786

2384

十堰市

257.13

132.61

34.81

132.61

56.1

6131

3858

孝感市

88.54

30.64

8.35

32.01

36

867

633

黄冈市

206.78

83.70

25.92

86.22

49.4

1804

1187

鄂州市

17.87

6.44

1.70

7.55

47.2

1240

712

荆门市

97.76

25.36

10.91

26.56

21.5

710

887

仙桃市

25.70

10.03

3.00

11.86

46.8

838

795

天门市

23.15

8.14

3.08

9.53

36.4

590

592

潜江市

19.20

8.13

1.81

9.44

47.2

948

944

随州市

108.65

42.62

9.47

42.62

44.3

2067

1683

咸宁市

130.51

63.76

15.77

65.84

66.9

3174

2379

恩施自治州

306.21

175.66

55.08

175.65

73.4

4598

4566

神农架林区

35.92

18.14

7.80

18.14

56.3

19549

23052

全省

2024.87

903.58

277.22

933.96

50.2

1979

1560

三、蓄水动态

2005年共统计全省60座大型水库和236座中型水库,与2004年相比新增统计大中型水库4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为恩施自治州的洞坪水库,中型水库3座,分别为恩施自治州的燕子桥水库、芭蕉河一级水库和宜昌市的汤渡河水库。全省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为278.41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9.92亿立方米,增加幅度为3.7%。其中大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249.69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7.37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28.72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2.55亿立方米。

表4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蓄水量

Ⅱ级行政分区

大型水库

中型水库

合 计

水库座数(座)

年末蓄水总量(亿立方米)

水库座数(座)

年末蓄水总量(亿立方米)

水库座数(座)

年末蓄水总量(亿立方米)

武汉市

3

2.98

6

0.76

9

3.73

黄石市

2

7.68

6

0.39

8

8.06

襄樊市

10

9.12

57

7.56

67

16.68

荆州市

2

1.89

5

0.52

7

2.41

宜昌市

5

24.92

23

2.79

28

27.71

十堰市

4

151.89

11

1.40

15

153.29

孝感市

2

1.82

13

2.58

15

4.40

黄冈市

12

9.58

34

2.77

46

12.35

鄂州市

 

 

1

0.06

1

0.06

荆门市

6

19.49

29

2.29

35

21.79

随州市

8

10.54

21

3.24

29

13.78

咸宁市

4

7.83

18

1.20

22

9.03

恩施自治州

2

1.95

12

3.16

14

5.11

全省

60

249.69

236

28.72

296

278.41

四、供用耗排水量

(一)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按受水区分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它水源(指污水处理再利用量)统计。

2005年全省总供水量253.3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44.31亿立方米,占96.4%,地下水源供水量8.24亿立方米,占3.3%,其它水源供水量0.83亿立方米,占0.3%。各市州2005年供水量见表5。与2004年比较,总供水量增加 10.7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增加10.4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增加0.4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减少0.19亿立方米。

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占31.1%,引水工程供水占25.6%,提水工程供水占43.3%;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占83.9%,深层承压水供水占16.1%。

表5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供水量 单位:亿立方米

Ⅱ级行政分区 供水量
地表 地下 其它 总供水量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武汉市 36.13 0.42   36.55 -11.6
黄石市 12.81 0.32   13.13 1.6
襄樊市 27.69 2.04   29.74 9.2
荆州市 34.81 0.33   35.15 20.8
宜昌市 13.48 0.67 0.25 14.4 9.2
十堰市 8.06 0.11   8.18 8.1
孝感市 20.91 1.12 0.58 22.62 26.9
黄冈市 20.89 1.65   22.54 -19.1
鄂州市 6.64 0.11   6.75 0.3
荆门市 17.38 0.44   17.82 13.1
仙桃市 8.6 0.32   8.93 53.7
天门市 7 0.12   7.12 4.2
潜江市 4.34 0.03   4.37 23.1
随州市 8.62 0.09   8.71 -3.1
咸宁市 13.02 0.36   13.38 -4.1
恩施自治州 3.85     3.85 -1.3
神农架林区 0.07 0.09   0.16 33.3
全省 244.31 8.24 0.83 253.38 4.4


(二)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老口径按农业、工业、生活三大类用户统计,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和林牧渔用水;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城镇公共、农村居民及牲畜用水;工业用水为取用的新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量。新口径按用户特性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三大类,其中生产用水再划分为第一产业用水、第二产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

2005年全省总用水量253.38亿立方米。按老口径统计,其中农业用水 142.12亿立方米,占 56.09%,工业用水 82.55亿立方米,占 32.58%,生活用水 28.71亿立方米,占 11.33%。与上年比较,农业用水增加 6.68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增加 0.12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 3.90亿立方米。按新口径统计,其中生产用水 232.43亿立方米,占 91.73%,生活用水 20.87亿立方米,占8.24%,生态用水 0.08亿立方米,占 0.03%,各市州2005年用水量见表6。

表6 2005年湖北省行政分区用水量 单位:亿立方米

地级行政 老口径 新口径  总用水量
工业 农业 生活 生产 生活 生态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武汉市 19.03 11.51 6.01 32.45 4.06 0.0345 36.55 -11.6
黄石市 8.29 3.47 1.37 12.04 1.08 0.0037 13.13 1.6
襄樊市 11.6 15.52 2.62 27.9 1.83 0.0049 29.74 9.2
荆州市 5.12 27.14 2.88 32.85 2.29 0.0061 35.15 20.8
宜昌市 7.68 4.54 2.18 13.04 1.36 0.0051 14.4 9.2
十堰市 2.49 4.24 1.45 7.18 0.99 0.0027 8.18 8.1
孝感市 5.79 14.72 2.11 21.02 1.6 0.0033 22.62 26.9
黄冈市 3.19 16.84 2.52 20.56 1.98 0.0038 22.54 -19.1
鄂州市 4.01 2.08 0.66 6.25 0.5 0.0021 6.75 0.3
荆门市 4.31 12.07 1.44 16.75 1.07 0.0027 17.82 13.1
仙桃市 2.14 6.07 0.72 8.37 0.56 0.0018 8.93 53.7
天门市 1.1 5.39 0.63 6.61 0.52 0.0013 7.12 4.2
潜江市 1.76 2.09 0.52 3.97 0.4 0.0014 4.37 23.1
随州市 2.34 5.4 0.97 8 0.71 0.0017 8.71 -3.1
咸宁市 2.66 9.39 1.33 12.36 1.02 0.0032 13.38 -4.1
恩施自治州 0.97 1.6 1.27 2.96 0.88 0.0022 3.85 -1.3
神农架林区 0.06 0.06 0.04 0.14 0.03 0.0001 0.16 33.3
总计 82.55 142.12 28.71 232.43 20.87 0.08 253.38 4.4


(三)用水消耗量

用水消耗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2005年全省用水消耗总量 120.90亿立方米,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47.7%。按老口径统计,其中农业耗水量 80.84亿立方米,工业耗水量 23.91亿立方米,生活耗水量 16.15亿立方米,分别占用水消耗总量的 66.86%、 19.78%和13.36%。按新口径统计,其中生产耗水量 109.72亿立方米,占90.75%,生活耗水量 11.11亿立方米,占 9.19%,生态耗水量 0.07亿立方米,占0.06%。

(四)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05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42.79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其中工业废水为32.34亿吨,占75.6%,城镇生活污水7.65亿吨,占17.9%,第三产业废污水2.78亿吨,占6.5%,建筑业废污水0.02亿吨,占0.1%。全省废污水入河量为29.96亿吨,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为15.52亿吨。各市州中,废污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有武汉市(7.81亿吨)、黄石市(4.43亿吨)、襄樊市(5.29亿吨)、荆州市(3.38亿吨)、宜昌市(4.39亿吨),见表7。

表7 2005年湖北省行政区废污水排放量 单位:(万吨/年)

Ⅱ级行政分区 用户废污水排放量 入河排污量
城镇居民生活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当年值 与上年比较(±%)
武汉市 18307 -5.2 47900 -10.9 11911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