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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院综合办)近日,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院领导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纪委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方式,全面考核责任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责任状完成好的单位(部门)及领导班子将给予表扬、荣誉奖励和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责任状完成不好的项目部将给予批评或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责任状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奖惩措施具体,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后,将有利于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网络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