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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建设监督中心)近日,厅建设监督中心派出检查组,对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四湖流域西干渠水利血防,彭家河滩闸扩建工程,总干渠试验段习口至豉湖渠出口、福田寺至子贝渊疏挖工程,高潭口、新滩口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和洪湖围堤加固等工程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项目法人等参建各方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建设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一是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组建项目法人,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质量和制度管理。同时,要抓紧申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开工申请,认真贯彻新颁布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并尽快将项目划分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复,切实加强质量管理。
二是监理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要完善现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专业配置,抓紧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做好工程的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加强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及质量等级评定。
三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切实履行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常住工地,认真落实施工质量三检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设计单位要精心设计。要按照合同和供图计划供应图纸,按规定派驻现场设代进行设计交底,不得随意变更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应按建设程序报批,保证设计质量。
专项质量监督检查组要求项目法人等参建各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真正做到“又好又快”,确保把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成为内在质量合格、外部形象优美的民生水利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