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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华)为防治商业贿赂,今年上半年,省水利厅开始在水利建设项目中试行项目代建制,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试行半年来,确保了工程质量、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有效防止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今年4月份,钟祥市柴湖镇安全饮水工程开始投入建设,计划工期为一年。工程建设者能否在工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直接关系到10万移民的安全饮水问题。为避免不合格企业通过对水利主管部门贿赂来获取工程项目,损害工程质量,省水利厅突破现有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行了项目法人代建制。省水利厅建设处处长赵金河介绍说,推行代建制突破政府工程旧有方式,代建制的实行将使现行的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政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程组织和管理,政府通过合同来约束代建单位,而非行政权力,这便意味着权力从该环节的退出,可以说从根本上绝了首长工程的后路。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中标成为了该工程的代建单位,也是水利系统第一家代建单位。该公司负责人陈真林介绍,实施代建制保证了施工单位的公平竞争,工程开展的非常顺利,5个月就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0%,预计将会提前竣工验收。该公司派去的大部分人是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导施工和组织管理,监理工程师将建设与管理情况上报到代建单位后,代建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审核,再加上委托人的审核,双重管理对于防止资金的使用出现问题,防止商业贿赂,防止腐败起到监督作用。
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先例,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国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省水利厅在试行代建制以来也碰到了一些问题。赵金河说,“代建制是新型的体制和探索,会有它成功的一面,既然是改革,也有它不利的一面,比如代建费在水利项目中列支,相关的环节增多等,我们觉得在下一步改革中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