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水库堤防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库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和技术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省级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全省水库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订落实措施。
2、负责全省水库行业管理,制订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拟定全省大型水库防汛岁修、水库加固、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年度建议计划及水库年度应急工程和其他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4、归口管理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的整险加固、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5、负责大中型水库及大型水库灌区整险加固、续建配套项目的管理,配合搞好有关工程的招投标及施工质量监督工作,搞好国家、省投资为主的水库、灌区基本建设项目的阶段验收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竣工验收。
6、组织指导全省水库注册登记、蓄水鉴定和维修养护工作;组织全省大中型水库管理目标考核,指导全省小型水库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库及其灌区工程管理。
7、组织对水库进行防洪安全管理,负责省调度水库的防洪调度,协调跨市(州)水库灌区供水工作,组织拟定水库防洪和兴利调度方案,审批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的运用计划,组织大型水库洪水调度考评。
8、指导全省灌溉排水试验站工作。
9、负责大型水库洪水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大型水库库区扶贫和水库供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库经济工作。
11、组织指导全省水库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水库及水库灌区有关统计工作。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